本品的主要成份为:盐酸林可霉素。
化学名称:6-(1-甲基-反-4-丙基-L-2-吡咯烷甲酰氨基)-1-硫代-6,8-二脱氧-D-赤式-α-D-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一水合物。
分 子 式:C18H34N2O6S·HCl·H2O
分 子 量:461.02
本品所含的辅料:苯甲醇。
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、链球菌属、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、皮肤软组织感染、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,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。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,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。
按C18H34N2O6S 计算 2ml:0.6g
肌肉注射:成人一日0.6~1.2g,小儿每日按体重10~20mg/kg,分次注射。
静脉滴注:一般成人一次0.6g,每8小时或12小时1次,每0.6g溶于100~200ml输液中,滴注1~2小时。小儿每日按体重10~20mg/kg。需注意静脉滴注时每0.6g溶于不少于100ml的溶液中,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。婴儿小于4周者不用。
1.胃肠道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;严重者有腹绞痛、腹部压痛、严重腹泻(水样或脓血样),伴发热、异常口渴和疲乏(假膜性肠炎);腹泻、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,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。
2.血液系统: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、中性粒细胞减低、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, 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。
3.过敏反应:可见皮疹、瘙痒等,偶见荨麻疹、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,罕有表皮脱落、大疱性皮炎、多形红斑和S-J综合征的报道。
4.偶有应用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。
5.快速滴注本品时可能发生低血压、心电图变化甚至心跳、呼吸停止。
6.静脉给药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。
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。本品含苯甲酸,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。
1.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。
2.对诊断的干扰: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。
3.下列情况应慎用:
(1) 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,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、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(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)。
(2) 肝功能减退。
(3) 肾功能严重减退。
4.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,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,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,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。
5.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,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,至少为10日。
6.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,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,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、电解质紊乱。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者,则应口服甲硝唑250~500mg,一日3次。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,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(或者去甲万古霉素)口服,成人每日0.5~2.0g,分3~4次服用。
7.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,一旦发生二重感染,需采取相应措施。
8.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。
9.疗程长者,需定期检测肝、肾功能和血常规。
本品经胎盘后可在胎儿肝中浓缩,虽人类应用时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,但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。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,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,如必须采用时应暂停哺乳。
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。
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,用药时需密切观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