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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光散
生产厂家: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40g*3袋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120
中包装:1
效期:2026-03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20025433
生产厂家: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40g*3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433
件 装 量:120
足光散
40g*3袋
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
清热燥湿,杀虫敛汗。本品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。
苦参、滑石粉、水杨酸、苯甲酸、硼酸。
外用,取药粉40g加沸水1000-1500ml,或取药粉20g加沸水500-750ml,搅拌,溶解,放温,趁热浸泡患处20-30分钟,一日1次,连续三日为一疗程;或遵医嘱。
尚不明确。
1、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 2、忌食辛辣、刺激性食物。 3、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。皮肤破溃处禁用。 4、用药一次,观察3日,无不良反应,可连续使用3次;如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5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8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水疱型、糜烂型手足癣禁用。儿童、孕妇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