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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开灵注射液
生产厂家: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ml*5支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12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2-28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13020880
生产厂家: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10ml*5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3020880
件 装 量:120
清开灵注射液
10ml*5支
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本品清热解毒,化痰通络,醒神开窍。用于热病,神昏,中风偏瘫,神志不清;急性肝炎、上呼吸道感染、肺炎、脑血栓形成、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。
胆酸、猪去氧胆酸、水牛角(粉)、黄芩苷、珍珠母(粉)、栀子、板蓝根、金银花。
肌内注射,一日2-4ml。重症患者静脉滴注,一日20-40ml,以10%葡萄糖注射液200ml或氯化钠注射液100ml稀释后使用。
1、过敏反应:皮肤潮红或苍白、皮疹、瘙痒、呼吸困难、心悸、紫绀、血压下降、喉头水肿、过敏性休克等。 2、全身性反应:畏寒、寒战、发热、高热、疼痛、乏力、多汗、水肿、颤抖等。 3、呼吸系统:鼻塞、喷嚏、流涕、咽喉不适、咳嗽、喘憋、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难等。 4、心血管系统:心悸、胸闷、胸痛、紫绀、血压下降或升高、心律失常等。 5、消化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、腹泻等。 6、神经精神系统:眩晕、头痛、烦躁、抽搐、惊厥、晕厥、震颤、意识模糊、昏迷、口舌或(及)肢体麻木、嗜睡、失眠等。 7、皮肤及其附件:皮肤发红、瘙痒、皮疹、斑丘疹、红斑疹、荨麻疹、局部肿胀等。 8、血管损害和出凝血障碍:黏膜充血、紫癜、静脉炎等。 9、用药部位:疼痛、红肿、皮疹、瘙痒等。 10、其他:面部不适、耳鸣、流泪异常、视觉异常、眼充血、肌痛、肢体疼痛、疱疹、低血钾症、血尿等。
1、本品只适用于温邪入里所致的高热征候者。有表证恶寒发热者、药物过敏史者、脾胃虚弱者慎用。 2、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,是否有药物过敏史,是否有使用清开灵制剂的历史。 3、到目前为止,已确认清开灵注射液不能与硫酸庆大霉素、青霉素G钾、青霉素G、肾上腺素、阿拉明、乳糖酸红素多巴胺、硫酸镁注射液、山梗菜碱、硫酸美芬丁胺等药物配伍使用。根据现有临床使用文献资料,清开灵注射液与青霉素类、林可霉素类,氨基糖苷类,喹诺酮类、头孢菌素类、维生素类、盐酸氯丙嗪、葡萄糖酸钙、垂体后叶素、止血芳酸、氨茶碱、肌苷、1,6二磷酸果糖、胸腺肽、盐酸精氨酸、小诺新霉素,沐舒坦、去甲肾上腺素、异丙肾上腺素、盐酸川芎嗪、川芎嗪注射液等存在配伍禁忌。本品不能与能量合剂、高糖维持液和复方乳酸钠葡萄糖注射液、复方电解质MG3注射液、酸性药物配伍使用,特别避免不要与抗菌药品,青素类高敏类药物合用,尤其不能与抗生素类药物混合应用。 4、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浑浊时不得使用。如经10%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,出现浑浊亦不得使用。 5、适宜单独使用,不能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。谨慎联合用药,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,应谨慎考虑与清开灵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。 6、静脉滴注时,必须稀释以后使用,且应现配现用,并在4小时以内用完。 7、除按(用法用量)中说明使用以外,还可用5%葡萄糖注射液按每10ml药液加入100ml溶液稀释后使用。 8、严格控制滴注速度和用药剂量。建议滴速小于40滴/分,一般控制在15-30滴/分。儿童用药应严格按公斤体重计算。 9、本品是纯中药制剂,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、沉淀、变色或瓶身有漏气、裂纹等现象时不能使用。 10、务必加强全程用药监护和安全性监测,密切观察用药反应,特别是开始30分钟,发现异常,立即停药。 11、对老人、儿童、心脏严重疾患、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的患者应慎重使用。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12、临床用药时,建议根据患者年龄、病情、体征等从低剂开始,缓慢滴入,1个疗程不宜大于2周,坚持中病即止,防止长期用药。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。 13、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。 14、避免空腹用药。用药时不宜对患者强调可能发生的不适,以免诱发心理反应。
禁用于过敏体质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