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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清颗粒
精品 限价
生产厂家:黑龙江林海雪原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7.5g*14袋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2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6-11-30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20064461
生产厂家:黑龙江林海雪原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7.5g*14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64461
件 装 量:200
一清颗粒
7.5g*14袋
黑龙江林海雪原药业有限公司
清热泻火解毒,化瘀凉血止血。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、目赤口疮、咽喉牙龈肿痛、大便秘结;咽炎、扁桃体炎、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黄连、大黄、黄芩。
开水冲服,一次7.5g,一日3-4次。
偶见皮疹,恶心,腹泻,腹痛。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、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。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-3次者,应减量;每日3次以上者,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。 5、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 6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尚不明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