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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火片
生产厂家: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0.31g*24s
包装单位:盒
件装量:4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5-11-30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20083479
生产厂家: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0.31g*24s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83479
件 装 量:400
大青叶、大黄、石膏、薄荷脑。
本品为薄膜衣片,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褐色;味微苦。
清热泻火,通便。
本品用于咽喉肿痛,牙痛,头目眩晕,口鼻生疮,风火目赤,大便不通。
每片重0.25g。
口服,一次6片,一日2次。
尚不明确。
尚不明确。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2、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。
3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、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,应减量;每日3次以上者,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。
5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加重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
6、小儿、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,若需使用,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密封,防潮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0414-90。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