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,仅供参考;
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,请以实物为准!
生产厂家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:100ml:2g
包装单位:瓶
件装量:100
中包装:1
效期:2027-01-31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9991011
数量:
-
+
库存:充裕
成交量:5440.00
成交量:4800.00
成交量:4200.00
-
生产厂家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100ml:2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9991011
件 装 量:100
-
- 产品名称】布洛芬混悬液
- 【商品名/商标】
美林
- 【规格】100ml
-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,辅料为:预胶化淀粉、黄原胶、甘油、蔗糖、无水柠檬酸、苯甲酸钠、吐温80、食用色素、食用香精、纯水。
- 【性状】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为橙色混悬液,味甜,有调味剂的芳香。
-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
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-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12岁以下小儿:1-3岁,10-15公斤,1次4毫升,4-6岁,16-21公斤,1次5毫升,7-9岁,22-27公斤,1次8毫升,10-12岁,28-32公斤,1次10毫升,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,可每隔4—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
- 【不良反应】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- 【禁忌】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- 【注意事项】1.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3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 4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美林布洛芬混悬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2.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13.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-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3.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4.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- 【药理毒理】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。
- 【贮藏】遮光、密闭保存。
-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- 【生产厂家】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-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9991011
- 【生产地址】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
- 【条形码】6920312611029
-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