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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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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

包装规格:10g*20袋

包装单位:包

件装量:60

中包装:1

效期:2026-07-31
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510218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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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包

    药品规格:10g*20袋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1021899

    件 装 量: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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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【产品名称】夏桑菊颗粒
    • 【规格】10g*20袋
    •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

      清肝明目,疏风散热,除湿痹,解疮毒。用于风热感冒,目赤头痛,头晕耳鸣,咽喉肿痛,疔疮肿毒等症,并可作清凉饮料。

    •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0~20克,一日3次。
    •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盖克夏桑菊颗粒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盖克夏桑菊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  •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    • 【生产厂家】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
    •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1021899
    • 【生产地址】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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